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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生态环境局举办2023年汉中市生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

hackchao娱乐2024-04-01520
3月27日上午,汉中市生态环境局举办“2023年汉中市生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汉中日报、汉中广播电视台、三秦都市报、华商报、新浪网、凤凰网、西部网、陕西网等新闻媒体,市生态环境局各内设机构、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参会。 发布会由汉中市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主任李奕慧主持;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路松柏出席会议并通报2023年汉中市生态环境状况。 2023年...

3月27日上午,汉中市生态环境局举办“2023年汉中市生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汉中日报、汉中广播电视台、三秦都市报、华商报、新浪网、凤凰网、西部网、陕西网等新闻媒体,市生态环境局各内设机构、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参会。

发布会由汉中市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主任李奕慧主持;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路松柏出席会议并通报2023年汉中市生态环境状况。

2023年,汉中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工作部署,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稳中有进、成效显著,为生态城市建设增添了底色,为绿色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动能。

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水环境质量方面。1.河流水环境。河流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优良水体占比100%。61个国、省和市控断面中,Ⅰ类水质断面占比9.8%,Ⅱ类水质断面占比90.2%。同比无明显变化。2.湖库。石门水库、南湖、红寺湖水质全部为优良,同比无明显变化。3.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6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所测项目达标率100%,9个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所测项目达标率100%,同比保持稳定。4.农田灌溉水。4个灌溉规模10万亩及以上农田灌区共8个监测断面,所测项目均达标,达标率100%。

大气环境质量方面。1.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市中心城区优良天数比例82.7%,同比下降6.1%。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86,同比上升6.6%。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臭氧(O3)和一氧化碳(CO)浓度分别为58μg/m3、39μg/m3、8μg/m3、20μg/m3、134μg/m3和1.8mg/m3,同比二氧化氮(NO2)下降,其余五项上升。2.县(区)空气质量。各县区优良天数在289—357天之间,同比均减少。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12—3.90之间,同比,佛坪县持平,其余县区上升;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五项污染物平均浓度符合标准,经开区和南郑区细颗粒物(PM2.5)超过国家二级标准,其余县区符合标准。3.降尘。市中心城区、南郑区、城固县、洋县、西乡县、勉县、略阳县、镇巴县自然降尘量2.34—4.28吨/平方公里·月,平均3.28吨/平方公里·月,均符合省控标准。同比,洋县、西乡县和镇巴县上升,其余县区下降。4.酸雨。市中心城区和南郑区、城固县、洋县、西乡县、勉县、略阳县共采集有效降水样品384份,未检出酸雨。

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2%以上。按照生态环境部相关要求,对全市75个土壤基础点开展了例行监测。全市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土壤环境总体保持稳定。

声环境质量方面。1.功能区声环境。昼、夜各监测256点次,各类功能区昼、夜达标率分别为99.2%、96.1%,昼间达标率同比持平,夜间达标率同比下降0.8%。2.区域声环境。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洋县和留坝县为一级,市中心城区、城固县、西乡县、勉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和佛坪县为二级。夜间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洋县、留坝县和佛坪县为一级,市中心城区、城固县和勉县为二级, 西乡县、宁强县、略阳县和镇巴县为三级。3.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市中心城区、城固县、洋县、西乡县、勉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留坝县和佛坪县为一级。夜间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市中心城区、洋县、西乡县、宁强县、镇巴县、留坝县和佛坪县为一级,勉县为二级,城固县和略阳县为三级。

辐射环境质量方面。1.电离辐射。全市环境电离辐射水平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伽马(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和累积剂量处于当地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空气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水平,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未见异常。汉江1个监测断面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水平,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未见异常。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总阿尔法(α)和总贝塔(β)活度浓度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规定的指导值。土壤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水平,人工放射性核素浓度未见异常。2.电磁辐射。11个县区环境电磁辐射国控监测点的电磁辐射水平、监测的广播电视发射设施、输变电设施、移动通信基站周围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的电磁辐射水平总体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农村环境质量方面。全市村庄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93.3%;农村县域地表水断面年度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100%。

2023年工作回顾:

水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扎实开展。印发实施《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 强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和湿地资源保护的实施意见》,以枯水季、汛期等时段为重点,强化预警监测和巡河排查,及时妥善处置水质异常状况;先后与广元市、陇南市、安康市建立联防联控机制,联合巴中市、陇南市开展陕甘川毗邻地区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切实保障水质安全。城固县、略阳县新水源保护区获省政府批准设立,完成各县区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送审。完成汉江及嘉陵江干流、西汉水1441个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实施78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动9个县区建立农村生活污水第三方运维机制;动态排查整治农村黑臭水体,实行动态清零;强化稻渔综合种养水质监管,坚决扛牢“一泓清水永续北上”政治责任。

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深入推进。出台全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和《2023年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建立“75311”、通报考核等机制,构建全链条闭环监管体系,系统推进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以四大结构调整推动源头治理,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13%,新增燃气、热力管网88.4公里、天然气用户5.04万户;24家企业建成铁路专用线。平川5县区新排查涉气污染源4653个,汉台区、南郑区新摸排散煤用户2.9万户并扩展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城固县、洋县、勉县新摸排散煤用户1.08万户、完成清洁能源替代6092户。公共领域新增新能源车占比达99.7%,整治扬尘问题688起。制定落实臭氧防控18条措施,发布管控指令23次;出台《秋冬季PM2.5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和《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落实“线上+线下”全天候巡查值守,有力遏制随意焚烧、燃放行为。以督帮问责推动问题整改,对平川5县区、略阳县及4个市级园区开展进驻式监督帮扶,发现问题352起并现场交办、限期整改。

土壤环境综合治理行动稳步实施。制定“十四五”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指标考核体系,完成25宗已供地重点建设用地调查、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得到有效保障。29家企业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28家企业纳入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勉县、西乡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实行特别污染物排放限值,提前完成“十四五”重点重金属减排任务。完成略阳县长沟、寺沟全部矿硐封堵工程及宁强县巩家河、镇巴县兴隆镇等5个硫铁矿区综合治理可研报告评审。出台《“十四五”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能力建设规划》和《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完成 “十四五”国考点位和11个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成功创建全省首家土壤环境监测实验室,受到生态环境部部长批示肯定。

服务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全市审批建设项目环评146个、总投资111.32亿,审查规划环评7个;积极推进“三线一单”落地运用,为10个规划环评、39个建设项目环评出具符合性对照审查意见;制定落实生态环境系统“营商环境突破年”18项措施,重点项目环评受理审批率100%。持续完善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印发实施《排污许可制支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建立排污许可证常态化核查、通报机制,圆满完成267家排污许可证、99家执行报告“双百”审核任务。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十四五”控制二氧化碳排放工作方案》,编制年度全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留坝县、西乡县成功申报陕西省低碳近零碳试点,陕煤电力略阳有限公司率先完成全国碳市场配额履约清缴工作。

突出环境问题解决有力有效。扎实推进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13个问题,已整改7个,剩余6个按时序推进;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45个问题,已整改43个,剩余2个正在推进。开展专项执法17次,立案处罚115起,实施查封扣押6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4件。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3起,赔偿金额1695.4万元。编制《汉江流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聚焦尾矿库、涉铊涉重金属、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领域,开展环境风险排查整治。严格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全程监管。核与辐射工作受到省厅表扬,成功举办全省“卫士·202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受到部、省肯定。

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制定《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办法》,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获优秀等次。颁布全省首部跨区域地方性法规《汉中市汉江水质保护条例》,印发《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办法》《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管理办法》《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性文件,生态文明“四梁八柱”持续筑牢。南郑区、佛坪县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汉台区获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累计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7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3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5个,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数量全省第一;“陕西佛坪县秦岭大熊猫保护”“陕西留坝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入选国家2023年生物多样性保护优秀案例。策划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系列宣传活动,在市级以上媒体平台刊登信息6486篇,环境宣传保持全省前列。以 “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为契机,在全系统常态化开展“进、知、解”“严纪律、知敬畏、强作风”等活动,着力打造 “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环保铁军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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