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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两市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公告

hackchao文化2024-03-241690
铜川市事业单位2024年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校园招聘公告 为加强铜川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铜川市部分事业单位将赴省内外各相关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1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招聘单位联系电话、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铜川市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要求...

铜川市事业单位2024年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校园招聘公告

为加强铜川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铜川市部分事业单位将赴省内外各相关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1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招聘单位联系电话、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铜川市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它资格条件;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铜川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服务期未满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3月1日;

4.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相应岗位的条件要求: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不得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3月7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学位条件。国内2024届高校毕业生需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4年12月31日),往届高校毕业生在报名前应已经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专业条件。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本科专业、研究生目录为准。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相近的,如招聘单位同意,可按专业相近原则审查。

4.其他资格条件。报考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本公告有关条件和资格等凡冠有“以下”、“以后”等字眼的,均含本级。

三、招聘场次情况

(一)教育类

(二)医疗卫生类

(三)其它类

全部行程结束后,未完成的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公告招聘院校及具体招聘时间等内容。

四、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审核的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每个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各阶段(专科起)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的佐证材料。

3.报名时间:与各高校校园招聘时间一致(查阅本公告第三部分:招聘场次情况)。

五、资格审查

持报考岗位所需资料的原件及一式两份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各区县人社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对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审核。

六、考试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试环节,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铜川市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各区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面试方式根据岗位需要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或讲微型课、半结构化面试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75分及以上为合格分数。

七、签约

考试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考试成绩和签约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考试工作结束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与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的考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另行通知),并约定体检考察等事项。

八、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可根据岗位实际需要进行心理测试。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因考生个人原因,在考试结束后指定时间内未完成体检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按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进行,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中小学教师岗位:除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考生外,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也可报名,但需承诺在2024年9月30日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待拟聘人员取得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件后,由铜川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十二、特别提示

本公告内容在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说明等事项,由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官网发布补充公告。各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说明等事项,请应聘考生及时关注各招聘单位官网查阅。

应聘考生务必提前关注了解招聘单位和有关高校的具体要求,做好相应准备。

附件:

1.2024年铜川市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岗位表.xls

2.铜川市2024年度高层次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校园招聘报名表.docx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7日

2024年延安市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延安市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2024年为延安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高等院校校园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16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校园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4年延安市事业单位校园招聘168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招聘64名,县直事业单位招聘104名;教育系统招聘104名,医疗卫生系统招聘42名,其他部门单位招聘22名。

二、校园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2024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9日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4年延安市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学历报名的;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特岗教师、特岗全科医生、“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校园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校园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签约、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校园招聘在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延安党建网、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陕西公共招聘网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由市直主管部门和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与签约

考试和签约由市直招聘主管部门和相关县(市、区)负责组织实施。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大于1:3的岗位先笔试再面试;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小于等于1:3的岗位可直接进行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安排考试。

根据最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须签订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将记入诚信档案。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直招聘主管部门和相关县(市、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直招聘主管部门和相关县(市、区)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必要时可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

(六)资格复审与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按照归口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公示工作由市直招聘主管部门和相关县(市、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市直招聘主管部门和相关县(市、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西省实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细则》等相关规定,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公费师范生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最低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解聘或调离,不得参加其他单位招(选)聘(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人才待遇

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2.聘用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签订至少5年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博士研究生每年度给予3万元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每年度给予2万元生活补贴,共奖补3年;聘用的国家公费师范生,签订至少6年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给予1万元生活补贴。

3.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和聘期内年度考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和聘期内年度考核合格的予以兑现相关待遇。

4.聘用人员首次职称评聘时,单位有空缺岗位的按岗聘用,无空缺岗位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5.聘用人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申请解聘或调离,不得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确因特殊原因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必须退还相关补贴。

五、工作纪律

为确保本次校园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校园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考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考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程序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在相关县(市、区)政府网站和市直主管部门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随时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信息。

3.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

0911-7090864(市委组织部)

0911-7090654(市人社局)

2.主管部门和相关县咨询电话:

0911-8073525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0911-7090802 (市教育局)

0911-7090867 (市卫健委)

0911-7090538 (市生态环境局)

0911-7090176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0911-8818503 (宝塔区人社局)

0911-8390567 (吴起县委组织部)

0911-8390693 (吴起县人社局)

0911-8408026 (延川县人社局)

0911-3229667 (富县人社局)

0911-4626921 (宜川县委组织部)

0911-4627947 (宜川县人社局)

0911-5212088 (黄陵县人社局)

0911-5622226 (黄龙县委组织部)

附件:

1. 2024年延安市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岗位表.pdf

2. 2024年延安市事业单位校园招聘报名表.xlsx

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9日

来源: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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