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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校园引才)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4年海拉尔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以校园引才的方式进行,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的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计划引进人才共95名。具体岗位需求详见《2024年海拉尔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

2024年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校园引才)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4年海拉尔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以校园引才的方式进行,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的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计划引进人才共95名。具体岗位需求详见《2024年海拉尔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其中教育系统岗位、卫健系统岗位,设置专业要求,综合性岗位不设专业限制,除卫健系统岗位外,各岗位均采取统一报名,公开选岗方式引进。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专业、学历和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全日制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即:1998年1月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8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学历学位条件

报名人员初始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起点本科除外),且具备授予相应学历学位条件(不接受以第二学位报名),毕业院校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院校须为国内普通高校;

(2)本科学士毕业院校须为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不含附属合办学院);

(3)部分师范院校(不含附属合办学院)师范类专业学生,可报名有相应专业要求的教育系统岗位,具体院校名单见附件2;

(4)国内院校医学门类本科生,可报名有相应专业要求的卫健系统岗位。

(四)其他条件

1.报名教育系统岗位、卫健系统岗位的人员需符合用人单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以《职位表》为准。

2.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其他条件(含《职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本公告和《职位表》无特殊说明,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之前。如遇特殊情况,由引才工作领导小组议定。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硕(博)士毕业生不能以原有学历报名。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的、尚在立案调查期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引进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时间:2024年1月8日9:00至1月19日17:00,报名邮箱:hlrrcyjbm@163.com。

2.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名一个岗位。

3.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认真填写《2024年海拉尔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相关信息。填写学习经历时,须注明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如有工作经历,须注明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及工作岗位。须填写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对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2)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附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的《报名登记表》;(4)报名教师岗位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明,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采取“先报名、后考证”的方式,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于2024年8月31日(上岗)前,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的,可以正常办理聘用手续;未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的,取消聘用资格;(5)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及其他能表明个人相关能力水平的材料分类按顺序扫描后压缩打包(以“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报名邮件将于三日内答复,报名人员在三日内如未收到答复邮件,请务必电话咨询0470—8117215,超过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19日17:00)不再接收。

5.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或咨询相关引才要求,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查、评估认定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初审由海拉尔区委组织部负责,复审由海拉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结果通过邮件告知。如因提交材料不全或有疑问导致审核未通过的,报名人员应及时补充、修改或说明后重新提交。

2.报名人员在收到确认通过资格审查邮件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职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网最新信息。

(三)评估认定

1.本次人才引进按照综合性岗位、教育系统岗位、卫健系统岗位分类进行评估认定工作,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评估认定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适时在海拉尔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2.评估认定环节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评估认定内容

(1)综合性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和技巧、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等。

(2)教育系统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的方式,同步进行。

(3)卫健系统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理论答辩的方式,同步进行。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评估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报名人员的评估认定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达到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引进计划内同一岗位评估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排名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试讲成绩、专业理论答辩成绩)高者优先;若专业能力测试也并列或所报岗位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进行加试,加试形式届时在海拉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检

1.根据每个岗位报名人员评估认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报名人员,取消录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按照该岗位报名者评估认定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申请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开选岗

体检合格的报名人员为拟聘用人员,进入公开选岗环节。由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每个岗位的体检合格人员按照评估认定总成绩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从高到低排名顺序,自主选择工作单位。对于在公开岗位环节,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选岗资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评估认定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指导。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重点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拟聘用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3.拟聘用人员不达条件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报名职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报名者评估认定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七)公示引进

1.公示:引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拟聘用人员的评估认定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引进人员,适时在海拉尔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引进: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引进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按照该岗位报名人员评估认定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3.拟引进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应届毕业生未能在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件的;(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4)在人才引进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5)拟引进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人才储备

各岗位拟引进人选确定后,完成全过程评估且评估认定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70分)的落选者,经区委编委研究通过后,纳入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储备库管理(有效期一年)。有效期内,如区属事业单位有用人需求的,按照专业需求,人岗相适原则,在储备库中择优选用,采取“组织考察”方式直接引进。

五、引进人才的管理

实行引进人才服务期制度。引进人才3年内(含试用期)不得调离所在单位,5年内(含试用期)不得调离海拉尔区(在教育系统、卫健系统的不得调离所在系统)。

六、注意事项

1.在人才引进所有环节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2.本次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信访举报,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才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存在不得报名的情形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名资格或引进资格。

七、其他

1.本次人才引进评估认定环节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2.报名人员需业务咨询或投诉的,请于报名期间的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拨打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咨询或反映问题。

综合性岗位咨询电话:0470—8117215

教育系统岗位咨询电话:0470—8117149

卫健系统岗位咨询电话:0470—8353115(海拉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0—8308035(海拉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5705070555(海拉尔区奋斗镇卫生院)、0470—8105509(海拉尔区人民医院)

监督举报电话:0470—8117209

3.2024年海拉尔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如作出调整,届时将及时在海拉尔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相关公告。

(点击查看)附件:

‍1.2024年海拉尔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职位表‍

2.校园引才范围内师范院校名单

3.2024年海拉尔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中共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委组织部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8日

2024年满洲里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满洲里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人,具体详见《2024年满洲里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0日(不含)至2006年1月10日(含)期间出生的;按照《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对一线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关心关爱具体措施的通知》(内卫人发﹝2020﹞3号)文件精神,对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合同制医务人员(含医、药、技),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0日(不含)之后出生(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合同制医务人员须提供当地卫健委及单位出具的相关佐证材料);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4年7月,其他条件(含职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如《岗位表》无特殊说明,截止日期为2024年 1月 10日(不含)之前,2024年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正常毕业证明。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满洲里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简章在满洲里市政府网发布,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登录满洲里市政府网报名系统链接即可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月10日9:00至2024年1月15日17:00。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

4.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5.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jpg/jpeg格式,100KB以下)。

6.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7.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等提出。

8.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提示: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招聘单位负责。

初审时间:2024年1月11日9:00—2024年1月16日17:00

2.《岗位表》中涉及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招聘单位严格按照招聘简章确定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表等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资格审查,不得随意放宽专业条件。要建立双人审查、集体研究、领导签字等制度,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界定不清,要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提交单位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再做决定。同时,资格审查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两个工作日,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

4.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核减或取消。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及时在满洲里市政府网站上公布。报名核减或取消岗位的考生可改报岗位,改报时间为2024年1月17 日14:00—17:00,改报资格初审时间截止2024年1月 17 日18:00。逾期未改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人员须于2024年1月 19日至20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凭准考证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云笔试”的方式进行,请考生务必按线上笔试要求、操作流程及考场规则认真做好准备(具体详见附件2)。未能按时参加线上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试分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测试,在同一天分上下午举行。基础知识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专业知识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1.医学基础知识测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2.专业知识测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专业知识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工作技能。专业知识分9类,即临床医学类、药学类、预防医学类、医学影像类、口腔医学类、医学检验类、护理学类、中医学类、蒙医学类。

3.所有岗位试卷均为汉语。应聘人员要用汉语作答,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考试成绩计算方法:应聘人员总成绩=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按照自治区统一规定,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总成绩=(基础知识成绩+2.5分)×40%+专业知识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设置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50分,考试总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聘用,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考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和进入复审人员名单。

(四)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专业知识成绩较高者进入资格复审;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两项都相同者,通过加试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合格后,因个人主观原因放弃后续环节将被记录在案,纳入诚信档案。

2.资格复审工作由满洲里市卫健委和招聘单位双重负责,具体时间和要求将在满洲里市政府网站发布,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最多进行三次。如递补后仍未达到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则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

1.体检。体检由市卫健委负责,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体检的、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造成岗位缺额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应成立2人及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招聘单位要形成考察报告,报市卫健委备案。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进入考察程序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个人档案、就读院校、实习单位或所在社区及公安部门等信息以便考察组考察。应聘人员因档案问题、违法违纪等行为受到相关处分的,取消聘用资格;不能在规定时限提供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个人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要求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在满洲里市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上报市人社局备案,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招聘单位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试用期满考核由招聘单位进行。最低服务期5年,同时招聘单位要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注明最低服务年限,对无正当理由放弃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招聘单位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招聘机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应聘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四)在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相关网站。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五)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七)报名咨询、技术支持和监督举报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技术支持电话:

400—838—9296

监督举报电话:0470—6262941

电话受理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未尽事宜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决定。

报名链接:

点击查看:

附件1:附件1:2024年满洲里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附件2:线上笔试要求、操作流程及考场规则.docx

来源:奔腾融媒微信公众号

责编:周鑫美编:齐越

主编:陈宇航

监审:李金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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